目前已有160个国家批准该公约,如何防止公共政策被烟草业左右将成为讨论焦点

  【《财经网》专稿/记者 王和岩 发自南非德班】当地时间11月17日下午两点半(北京时间晚8点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海滨城市德班举行。

  来自世界各国的1000多名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观察员出席了这次会议。作为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和消费国的中国,也派出了由卫生部、外交部等部委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组成的约17人的政府代表团与会。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女士致开幕词,南非卫生部长B.Hogan女士则和与会者一起分享了南非在控烟方面的经验和成效。

  会议开幕前夕,在德班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了例行的死亡钟揭幕式。死亡钟显示,迄今为止,全球已有40194007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且每过六秒,这个数字将增加一人。死亡钟将在为期一周的会议期间,矗立在国际会议中心的二楼,警示每一个人。

  世界卫生组织的相关研究表明,目前全球约有13亿烟民,每年因吸烟而死亡的人高达540万,平均每分钟死亡10人。如不进行控制,预计未来10年内,每年因吸烟致死的人数将可能增加一倍。

  为减少烟草危害,1996年世界卫生大会提议,进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的谈判。2000年10月,《公约》的政府间谈判正式拉开帷幕。三年后的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公约》获得通过。

  2005年2月27日,《公约》在全球40个国家生效。这是世界上第一份旨在限制全球烟草和烟草制品,减少烟草危害,专门应对国际公共卫生条约。

  2003年11月,中国成为该公约的第77个签约国。2005年8月,中国人大常委会表决批准了《公约》,并于当年10月正式向联合国交存了批准书。2006年1月,《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

  而截至2008年11月,已有160个国家批准了《公约》。

  此次会议前,2006年2月和2007年6月,世界卫生组织分别在瑞士的日内瓦和泰国曼谷举行了前两次缔约方会议。

  其中,日内瓦会议决定在世界卫生组织总部日内瓦设立一个实施该公约的常设秘书处,指导各缔约国进行烟草控制,协调各国在实施该公约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而曼谷会议的最大亮点,则是细化了《公约》第八条——讨论防范接触二手烟草烟雾的准则,确立致力于无烟环境的方针。《公约》第八条承认,科学证明,接触烟草烟雾会造成死亡、疾病和功能丧失,并要求各国采取和实行立法,以防止非吸烟者接触二手烟雾。

  未来一周,会议将商定如何制定应对烟草制品巨额非法贸易的国际议定书,保护各国公共卫生政策不受烟草行业的影响,并根据已经积累的有效经验,制定关于烟草广告和烟草包装强制健康警告实施准则,以及讨论在烟草是主要经济作物的国家替代烟草种植的可持续方案报告等。

  其中,为《公约》第五条第三款(俗称第5.3条)及第11条“烟草制品的包装和标签”、第13条“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的实施拟定准,则将是与会缔约方讨论的核心议题。

  《公约》第11条规定,所有签署国家政府必须采纳和实施有效措施,以确保“盛装烟草制品的各个包装,均应标有说明吸烟危害的健康警示”。这些警示应经政府正式批准。警示应该大而明确、清晰、醒目,宜占主要可见区域的50%至30%。警示可包含图片。烟草制品包装或标示不得具有“虚假、误导或欺骗性”。“低焦油”“清淡”“超清淡”或“柔和”等词语被视为误导性信息。

  第13条关于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每个缔约方应根据其宪法或宪法原则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公约》第5.3条则规定,在制定和实施烟草控制方面的公共卫生政策时,各缔约方应根据国家法律采取行动,防止这些政策受烟草业的商业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杨功焕对《财经》记者透露,5.3条的实施准则的拟定,将是此次会议缔约方争议的焦点。

  迄今为止,在全世界范围内,中国是签署《公约》的成员国中惟一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国家。在中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即中国烟草总公司,身兼政府、企业双重身份,其生产、销售、进出口及政策制订都高度统一。在这种体制下,如何在现实的烟草税收利益和长远的公众健康利益之间进行取舍,注定要面对更为复杂的利益纠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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