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一位吸烟者在禁烟牌前吸烟。

  □ 文/图 范进学

  为了保护公众的健康权利,世界各国普遍制定了禁烟的法律。今年6月1日,北京市开始实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其被媒体称为“史上最严禁烟令”。其实,北京市的禁烟令相比英国的禁烟令,可谓是“和风细雨”,温柔得多。

  英国驱走烟雾的行动始自2000年之后。2003年,利物浦市议会就曾通过了一项禁烟的议案,规定在餐馆、酒吧、商店、办公室和工厂在内的所有公共场所内禁止吸烟,违者将处罚1000英镑。英国政府对此非常支持,并加以在全国推广,因为英国5000多万人口,光烟民就多达1200万,每年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的人数超过10万,这一数字是因车祸、酗酒、吸毒、谋杀、自杀和感染艾滋病致死人数总和的5倍,因吸烟致病而每年给英国公共医疗系统带来17亿英镑的负担。不仅英国政府积极推动禁烟运动,绝大多数民众与社会组织也支持禁烟。英国广播公司曾做过调查,发现近七成的被调查者支持在公众场所全面禁烟。2004年英国政府《公共健康白皮书》第一次提出了立法提议。当时提出,不提供食品的私人会员俱乐部和酒吧例外。2005年夏天,政府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9月份结束,接下来政府内部讨论了的几周,当时卫生部长帕特里夏·休伊特强烈要求完全禁烟;许多工党议员支持全面禁烟。2006年2月14日,下议院议员投票,以200票的绝对优势通过了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法律——《健康法案》。实际上,1997年英国议会制定过一部《健康法案》,但未规定公共场所禁烟。而2006年通过的法案则在第一部分第一章就首先就公共场所禁烟问题作出了详细的规定;2007年又制定了《禁止吸烟条例》,要求把“禁止吸烟”的牌子挂在每一个单位的门上,甚至教堂门口。可见英国政府对禁烟的重视程度。

  该法案规定:禁止在某些场所、地点和交通工具内吸烟。禁烟的场所包括:只要是面向公众开放的场所,或即使工作场所,只要是两个人,哪怕是他们的工作是不同时间内或仅仅间歇性的,或者公众可能是为了寻求或接受来自工作人员的商品或服务(即使公众并非总是出现),那么,这些场所在所有时间内都是禁烟区。如果只有部分场所是对公众开放,且属于上述提到的工作场所,那么只有这部分场所禁烟。无论怎样,那些封闭或实际上封闭的区域都一律禁烟。对公众开放的场所,不管是否邀请进入和是否付费,都属于禁烟场所。交通工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火车、船舶、航空器和气垫船。任何占用或与禁烟场所有相关人均有义务确保“禁止吸烟”的标志在规定的场所展示,未遵守该规定者,即构成犯罪。任何负有禁止吸烟义务的人或与禁烟场所管理有关的人没有阻止在禁烟区吸烟也构成犯罪行为。罪行适用简易程序,可判处罚金。然而,这一禁令没有涵盖像监狱、济贫院、护理室和心理健康单位等场所。酒店内的公共区域包含在禁令之内,客人们可以在指定的房间允许继续吸烟。

  据有关部门统计,自禁烟令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以来,已有50多万烟民戒了烟;驱走烟雾的行动也获得了多数民众的支持。不过,英国的禁烟令却对酒吧生意造成了严重影响。由于西方酒吧文化的盛行,人们往往在酒吧内边喝酒边吸烟,然而,当禁烟令于2007年7月1日完全生效时,民调显示,虽然多达80%的成年人更有可能拜访酒吧,但实际上几乎预期的新顾客很少光顾——同时,常客也消失了。根据“早晨广告人”杂志报道,至少78000酒吧员工因为禁烟令而导致的生意下降而被解雇。禁令生效后不久,“英国啤酒和酒吧协会”报道说,酒吧关闭多达一周30家——几乎每天4家。当然原因很多,譬如经济信贷恐慌、啤酒价格上涨和喜怒无常的天气等,但不可否认,禁烟令是其重要的因素。根据该协会进行的一项调查,2005年,有102家酒吧关闭;2007年,则有1409家酒吧关闭,比前几年急剧增加。对1500家经许可从事酒类销售的酒吧的一项调查显示,自制定禁烟令以来,伴随着信贷恐慌,超过一半的酒吧生意下降。有的经营者说:“平均每一个周六晚上,我们的营业收入约1000英镑至1200英镑,经常来的顾客大约60人到80人。禁烟令之后,我们的收入已经下降到几乎为零,一个周六晚上我们只能挣100英镑。我们所有的常客都是吸烟者。自从禁烟之后,他们离开就没有再回来。”

  截止到2009年7月,公众的禁烟热情开始改变。一个由安东尼·沃勒沃·汤普森领导的名人小组开始发起了要求法律更加灵活的运动。它代表“拯救我们酒吧和俱乐部”的组织给《每日电讯报》写了封信,其中写道:“传统英国酒吧和俱乐部遭受了前所未有的痛苦。每周大约40家倒闭,其他很多也难以为继。数万个工作岗位已经丧失,更多的工作机会接下来的几个月即将失去。这有许多因素导致如此的困难:售酒许可、经济严重不景气以及酒类销售的惩罚性义务。我们奉劝所有政党的政治家通过制定禁止吸烟的修改法案帮助拯救我们的酒吧和俱乐部。如果他们不做,传统意义上的英国酒吧将会继续消失。”

  同时,禁烟令的另外一个主要目的是保护弱势群体免于被动吸烟的影响,但令立法者所想不到的是,由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所以很多成年人只得呆在家里抽烟,从而使他们的孩子在烟雾缭绕中遭受二手烟的痛苦。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英国的禁烟令对于英国民众来说是一把双刃剑,如何在公众健康与民众生活进行适度平衡,正是考验立法者智慧的时候。我国立法者在禁烟立法方面则不妨借鉴英国的禁烟令,对于违反禁烟令者必须加大处罚的力度,否则,形同虚设的禁令只能是一种摆设。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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