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重庆江津全面启动公共(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向全区发出“禁烟令”,全面清理烟草广告,规范烟草销售行为,2018年底,纳入禁烟范围的公共场所将达到国家无烟环境要求。

    据了解,此次禁烟范围包括:江津所有履行公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含民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文物保护单位、影剧院、音乐厅(歌舞厅)等各类科教、文化、艺术场所;商场、超市、车站、码头等地禁止任何室内区域吸烟;体育场馆及非经营性运动健身场所的观众区、比赛区或运动区,公共电梯内部和地下人行通道,禁止吸烟;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同时,江津城市建成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含媒体)将全面取缔烟草和与支持吸烟有关的烟草广告;所有履行公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启动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单位建设;全面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纳入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全面禁止医院、学校等单位内设便民超市,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销售香烟。

    为确保2018年9月前江津所有履行公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烟机构达标率达100%,2018年10月前达到无烟草广告城市要求以及纳入禁烟范围的公共场所达到无烟环境要求,江津还将加大督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严格在全区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成效纳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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