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控烟办近日发布了2017年深圳市中小学周边烟草销售调查报告,结果显示,超九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不到一半商家设置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这样的调查结果确实令人忧心。

超九成学校100米内有烟草销售点,意味着烟草和未成年人之间并没有设置“隔离带”。早在2015年,北京便规定中小学周边100米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但到目前为止,深圳并没有出台相应措施。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烟草制品销售者应当在其售烟场所的明显位置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和“吸烟有害健康”标识——这并不是什么特别苛刻的要求,但即便如此,执行情况还是很不乐观。

市控烟办的调查还发现,有6.8%的学生吸过烟,吸第一根烟时,最小的仅6岁。在吸烟的学生中,有过半人是自己购买的,三成左右的人是朋友或者同学给的。而他们每次买烟时,只有7.4%的人会被问年龄,77.7%的人在买烟时从未因未成年被拒绝——如此严峻的现实,一方面表明深圳青少年获得烟草的门槛很低,另一方面表明不能向未成年人售卖烟草的观念极为淡薄,远未成为商家的自觉,相关法律规定更是形同虚设。

应该说,这些年来深圳在控烟方面还是卓有成效的,公共场所抽烟的明显变少,许多人在办公室等封闭空间也不敢堂而皇之地吞云吐雾了。但市控烟办这次公布的调查报告表明,我们在厉行控烟的过程中还面临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让我们的孩子免受烟草的侵害。

《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曾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条例,其中也有一些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但一者,许多措施并未得到有效落实,执法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二者,随着一些新情况不断出现,控烟条例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同时,保护未成年人的措施还可以考虑得更细致一些。

就前者而言,《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中明确规定:烟草制品销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违者将会被处以3万元罚款。规定不可谓不严厉,但77.7%的人在买烟时从未因未成年被拒绝的现实,说明执法严重缺位。就后者来说,深圳是全球电子烟的主要生产销售地,一些电子烟生产和销售企业将青少年人群定位为电子烟营销的主要群体之一,调查显示,学生使用电子烟比例高于成人,这种情况亟待法律规范。还有些电商和零售企业借助快递渠道向未成年人兜售烟草,这样的新情况也值得密切关注。

在让未成年人免受烟草的侵害方面,许多国家都作出了有益的探索。譬如在日本的便利店引入了年龄确认系统,顾客买烟酒时都需要亲手按一下认证机器,证明自己已成年。同时,为了防止未成年人通过自动售货机买到香烟,从2008年7月开始,日本烟草行业发行了Taspo卡(成人识别卡),持有该卡的成年人买烟时,自动售货机会读取卡片信息并现场拍照认证,信息核对无误后才能顺利买到烟……从这些做法中不难看出,让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绝不是随便表个态、给出个说法便可以大功告成。

我们究竟有没有能力让孩子免受烟草的侵害?这是一个有些沉重的提问,但也是一座有担当的城市需要直面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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