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航CA106航班上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副驾驶不顾公共安全在驾驶舱内吸电子烟,致使飞机在飞行途中发生紧急下降氧气面罩脱落。专家表示,2017年我国民航的旅客运输量已有5.5亿人次,巨量的规模需要更严密更可靠的安全保障。民航安全法规和相关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万米高空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驾驶舱吸烟致飞机急降七千米

  7月10日,一架由香港国际机场飞往大连周水子机场的国航CA106航班,在飞行过程中发生紧急下降,氧气面罩脱落。

  据了解,该航班于当日19时11分起飞,在约19时37分飞行至10600米高度后,在将近12分钟的时间内,快速下降至约3500米高度,后经过15分钟爬升至约7300米高度,再经过约40分钟爬升至约8000米高度。后于当日22时29分降落至大连周水子机场,比计划延误1小时4分钟。

  针对此事,中国民用航空局1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称,经过初步调查,系副驾驶因吸电子烟,烟雾弥漫到客舱,在没有通知机长的情况下,错误关闭了循环风扇相邻的空调组件,导致客舱氧气不足,出现座舱高度告警。

  某航空公司飞行部一位机长告诉记者,低压缺氧下,人会出现发困、头痛、视力减弱、动作不协调,甚至出现虚脱、昏迷、休克等现象。

  资料显示,2005年8月14日由塞浦路斯飞往捷克布拉格的太阳神航空波音737客机由于机舱缺氧,使得飞行员昏迷失去驾驶能力,导致飞机坠毁,机上100余名乘客及机组成员全部罹难。

 

 
万米高空如何成了法外之地?

  中国民用航空局东北地区管理局此前曾回应称,该局调查组已对飞机状态进行了检查,对相关数据和资料进行了封存,对机组成员进行了调查笔录。

  “暂不论‘误操作按钮’一事,要求旅客全程禁烟,而驾驶舱里的飞行员为何可以吸烟?”有网民质疑,机组人员安检通道和普通乘客安检通道不同,对携带物品的要求也不同,这是否给机组人员携带违禁品留下了“违法空间”?

  事实上,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民用航空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就明确,在航空器内使用明火、吸烟、违规使用电子设备,不听劝阻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将限乘民用航空器。

  “每次乘坐飞机前对乘客的安检可谓极其严格,无论如何也没想到飞行机组居然能把电子烟带上飞机,气愤之余又令人震惊。”今年22岁的大连市民王薇说,飞行机组应对飞行的安全认知比乘客更敏感。

  业内人士透露,乘客在飞机上吸烟是我国民航总局明令禁止的,平时搭乘飞机时都能在明显位置看到“禁止吸烟”标识。民航飞行员操作手册上也明确规定,在飞行的各个阶段驾驶舱禁止抽烟。

  民航局官网公布的“航旅指南-客舱安全”也指出,目前,几乎所有国际、国内航班都要求旅途全程禁止吸烟。因为烟草中的尼古丁是一种中枢神经毒麻剂,它会使飞行员全身血管收缩,视力下降,而且污染机上空气环境,甚至导致火险。

 

 
涉事机组停止飞行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近年来,国内通用航空不安全事件时有发生。来自通航资源网的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国内共发生近40起通用航空不安全事件,造成9人死亡。其中,3、4、7、8月为事故高发月,各发生了6起通航不安全事件。

  为此,有专家表示,对待通航安全要更加注意规范标准、加强执法尤其是事前监管,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在培养飞行员的身体素质和技能时,也要着力培养他们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13日,国航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国航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整顿、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并依据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决定对涉事机组做出停止飞行资格、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对负有责任的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建议民航局在完成调查程序后,对涉事机组的从业资格做出处理,吊销其持有的飞行员驾驶执照。

  2017年我国民航的旅客运输量已有5.5亿人次,巨量的规模需要更严密更可靠的安全保障。正如网友所言:民航安全法规和相关制度,是付出生命得到的宝贵经验。若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对这种程度的烟瘾就应事先有所觉察,采取戒断、暂时停飞等措施。飞行不易,希望民航监管部门以及航空公司都能“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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