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大理市召开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推进会,颁布了《大理市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即日起,大理市将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控烟。

  禁烟区域 

  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室内公共场所涵盖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无论其所有权或进入权。室内公共场所不仅仅指全面封闭的场所,只要该区域包括有顶部的遮蔽,或者有一处或多处墙壁或侧面环绕,不论该顶部、墙壁或侧面使用了何种物料,也不论该结构是永久的还是临时的,都定义为室内场所。

  室外区域 

  《方案》规定了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托幼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学校、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政府组织的大型活动场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区域。

  设立吸烟区 

  《方案》还规定了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设立吸烟区,吸烟区以外的区域禁止吸烟,没有设立吸烟区的公共场所室外区域视为全面禁止吸烟的场所:除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以外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室外区域;除儿童福利机构以外的其他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游乐园的室外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设置吸烟点的室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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