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电子烟,许多人会想到更换“烟油弹”电子烟,但一种巴掌大的“IQOS”方形电子加热烟具如今已博得不少烟民的喜爱。与“烟油”电子烟不同,“IQOS”电子烟需要使用“烟草”烟弹,但无需明火点燃便可“吞云吐雾”。然而,律师表示这新型卷烟的加热不燃烧卷烟在我国属于未经许可禁止销售的电子烟。(7月28日《新京报》)

  虽然无需明火点燃,但是其产生的烟雾仍然具有一定的健康危害,也违反着相关法规,对于这种现象,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整治和遏制。不能让电子烟继续燃烧。

  首先,这些电子烟大部分都是在电商平台销售的,这就需要加强对电商平台的监管,为了避免被查出,一些电商平台在出售这些电子烟时大多把电子烟品牌“拆写”或者在品牌名称后面加维修、保护套、充电器等字样,打着其他经营的旗号从事电子烟销售,以此来躲避监管和治理,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精准识别,对一些含有敏感字词的电商加大监控,杜绝违规行为出现。

  其次,这些电子烟大多都是通过走私进来的,这就需要加强对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关口审查,加强海关执法力度,加强对快递物流行业的检查,严格落实快递验视制度,斩断流通环节,从源头上遏制电子烟的出现。

  再者,根据我国《关于开展新型卷烟产品鉴别检验工作的通知》,电子烟并不在我国烟草专卖范围,售卖者无法办理售卖许可证,所以在国内售卖包括“IQOS”在内的其他品牌电子烟行为系非法经营行为,涉嫌非法经营罪。因此,应该加强法治,对经营售卖电子烟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对于鼓吹电子烟作用,宣扬对健康无害,具有戒烟功效,吸引和误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依法治理和惩罚。

  电子烟的危害一点也不亚于普通香烟,在全面禁烟成为社会共识的环境下,这类产品的出现无疑是对公共文明的伤害,是对公众健康的损害,因此,应该加以整治和遏制,不能任由这种产品生存下去。

  这就需要一方面加强打击和治理,一方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认识电子烟,意识到电子烟的危害,树立和强化健康环保意识,自觉抵制这些“垃圾产品”,以此消解电子烟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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