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8%的受调查中小学周边100米有烟草销售点,近1/4的校园周边烟草销售点存在烟草广告和促销,且超半数的烟店没有依法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志。”8月29日在京发布的《2018年部分城市卷烟销售终端烟草广告调查》数据,令与会者震惊。“这表明烟草企业和烟草销售点仍在极尽其能事,通过烟草广告促销诱惑青少年吸烟。”专家学者纷纷呼吁,保护青少年健康,亟须加大对烟草销售点的监督查处力度,全面禁止其开展烟草促销和广告。

 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2条明令: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新法实施3年后,烟草广告促销是否得到有效遏制?7-8月,新探健康研究发展中心对上海市、昆明市、武汉市、杭州市、贵阳市、成都市、渭南市7个城市的1281家终端烟草销售店(包括烟草专卖店、普通烟草销售店、学校周边100米烟草销售店)的调查给出了答案。

 调查结果显示,1281家中,有烟草广告的为439家,占总数的34.3%。其中烟草专卖店的烟草广告最多,148家有烟草广告的109家,占比达73.6%。

 本次调查共涉及中小学校294所,其中258所学校周边100米共有烟草销售点545个,平均每个学校周边至少有2.1个烟店,最多的有5个烟店。而且超过四成的烟草销售点没有烟草许可证。

 此次调查还监测到专门发布烟草广告的微信公众号133个,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中烟公司(烟草专卖局)公众号、著名卷烟品牌公众号及个人或零售终端为主体的公众号三个类别,说明微信公众号已成为烟草广告发布的主要工具。

 “几乎上述每一个数字的终端都是我们的孩子。中国每年有100万人因烟草而死亡。如果我们不在今天扼杀住这些各式各样的可能吸引青少年吸烟的广告和促销行为,未来,许多孩子就将成为这冰冷数字中的一员。”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无烟草行动技术官员孙佳妮呼吁。

 孙佳妮表示,一部好的法律的出台非常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有效地执行法律条款,使之得以全面落实,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比如烟草零售点、互联网。

 对中小学被烟草销售点包围的现象,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巡视员廖文科表示震惊。他呼吁,烟草企业和烟草销售点在赚取利润的同时,一定要有社会责任感,要高度重视国民健康,特别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监管部门一定要依法行政,加大对烟草销售点的监督和处罚力度,而不仅仅是拆除广告牌、批评教育了事,这样的违法成本太低。”

 “微信不是发布烟草广告的法外之地,应该加强监管。”廖文科建议,互联网监管部门加强网络监测,保持警惕。可采取预防性监管手段,提前介入、提前谈话,防止烟草广告促销违法行为的出现。

 廖文科还建议,对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地方,烟草广告控制应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防止错误示范和导向。

 中华预防医学会副会长孔灵芝则认为,控烟专家学者应该通过媒体加大对“什么是烟草广告”“烟草广告为什么违法”及“投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成功案例”的宣传,一方面让老百姓了解,进而积极举报违法烟草广告;另一方面,也让烟草企业和烟草销售点知道为何违法,如何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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