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准则强调: 防止烟草烟雾的义务是以基本人权和自由为依据的。鉴于吸入二手烟草烟雾的危害,防止烟草烟雾的义务尤其体现在生命权和享有最高而能获致之健康标准的权利,以及许多国际法律文书承认的享有良好环境的权利。

    完全无烟环境是唯一经实践证明可充分保护人们免受二手烟危害的方法。
  
    《公约》将于2011年在我国全面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要在两年内实现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承诺。为了加速履行《公约》第8条-防止接触烟草烟雾,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于2009年6月16日在北京河南大厦召开“加速实现100% 无烟环境”研讨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邀集公共卫生专家点评北京市政府公共场所禁烟令实施一周年的利钝得失。《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简称禁烟令)是2008年5月1日正式生效的。专家们就亲自调查所得材料的分析提出,一年来,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状况,概而言之,有四进步、四不足。

    进步之一是扩大了公共场所禁烟的范围。它不仅包括公共场所,也包括了工作场所。按照北京市制定的禁烟令实施细则,“公共场所,是指公众可以进入的所有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无论其所有权或者进入权。” “工作场所,是指公众在其工作期间使用的任何场所。”这一目标的完全实现,显然可以更加有效地使人们不但在公共场所而且在工作场所免受烟草烟雾的危害,使公民健康权的实现增加了一层保障。

    进步之二是赋予公共场所的业主执行法令、保护公众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责任和标准;同时赋予每个公民劝阻和拒吸二手烟的权利。违背禁烟令的行为视之为违法,可以责其纠正,拒不纠正者将受到处罚。这就使公民不受烟草烟雾危害得到了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支持。

    进步之三是禁烟令的颁布保证了“无烟奥运”的顺利实现。同时,通过禁烟令的宣传,提高了市民对烟草危害的认知度,从而提高了市民的控烟自觉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公共场所禁烟标识普遍张贴,地铁、公交车、大商场、大超市、银行以及许多对外办公机构,绝少有人吸烟。尤为难得的是6.7万辆出租车成功地实现了禁烟。大多数司机能够劝阻乘客吸烟,大多数乘客能够听从劝阻。

    进步之四是禁烟令对全国有明显的示范作用。继北京之后,上海、杭州、广州、沈阳、宁夏等城市都启动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立法程序。无论其禁烟范围、权利赋予及其他种种规定,北京的禁烟令都不仅是一个参照系,而且是一个起步点,只能更加向前,不能从北京的起点后退。现在,北京市总结一年实践的结果,正准备进一步修订、完善禁烟令的内容,相信北京市的修订,对全国各地的立法仍会有示范作用。

    有此四项进步,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荣获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无烟日区域奖”,可谓当之无愧。

    但是,对照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分析一年来禁烟令执行状况,北京市公共场所禁烟,尚有四项不足。

    不足之一是令难行,禁难止。禁烟令已经颁布一年,但规定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许多还是有令不行。公共卫生专家曾光领导的一项对网吧的调查发现,网吧中的网民平均吸烟率为21%。所有网吧均未设立吸烟室或吸烟区,均有人在吸烟,经营者无一劝阻。调查者在现场吸烟试探,仅2家网吧对调查者吸烟进行干预。经营者反映对网吧禁烟的检查都是消防部门在检查,没有针对禁烟令的专门检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的对高校、中小学校和公共场所的明察暗访,也表明许多餐馆禁烟徒具形式,一些学校,尤其是中学不但有教师还在吞云吐雾,学生中也不乏躲在厕所或其它地方的吸烟者,而学校附近的烟摊、烟店对学生买烟也来者不拒。

    不足之二是没有得力的执法队伍,缺少可操作的监督机制。法令法规如果没有监督,没有执法队伍,势必形同虚设。公共场所的禁烟谁负责?工作场所的禁烟谁负责?应当负责的人不负责,谁来监督?监督工作不到位,谁来问责?不听劝阻在公共场所吸烟者,如何处罚?由谁执法?法律法规本是带有强制性的行为准则。如果失去了强制性,法律法规便形同虚设。

    不足之三是实践证明,设立吸烟室、划分吸烟区的过渡性办法是失败的。依据这个过渡性办法,许多餐馆都划分了吸烟区和非吸烟区。但在一个大堂中的这种划分,并不能阻止不吸烟者暴露二手烟雾。因此实际上只有吸烟区和吸二手烟区,并不存在非吸烟区。人们无可逃避地继续受二手烟的危害。设立吸烟室也未能阻断二手烟的弥漫。即便进入许多现代化的机场航站楼,吸烟室的门也永远敞开着,否则在里面吸烟的人便无法忍受。公众仍旧不能避免二手烟的危害。

    不足之四是工作场所禁止吸烟严重滞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由执行禁烟令的时间表。目前只有卫生部颁发了医疗机构全面禁烟的决定。其他部门尚未见相关决定出台。上行然后下效。专家们认为,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率先垂范。卫生部门外,党政领导机关、教育部门、青少年和妇女团体、科研部门、环境部门更应当痛下决心,按照禁烟令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带头遵循。

    我国是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国。按照《公约.》规定时限,2011年给缔约方都应当实现一切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时不我待。专家们的意见是,北京市的禁烟令,尤其是实施细则应当从快修订,着力解决全面、能力、监管、教育这四方面的问题。

    全面,就是要在一切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不留死角;

    能力,就是要组建得力的执法队伍,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能力;

    监管,就是要有明确的监管责任,具体的监管措施;

    教育,就是要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知晓度,对公共场所禁烟的认知度,自觉维护自己身体健康、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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