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吸烟,保障公众健康,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水平,日前,镇江市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镇江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办法》。

 制定出台《办法》,是镇江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具体举措,对维护公众健康权益、推进健康镇江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是镇江市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长效常态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办法》共20条内容,确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单位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5项控烟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爱卫会以及单位职责,规定了12类禁烟场所和5类控烟场所,提出了6个方面禁止性规定,创新提出二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设立戒烟门诊,并提出了提倡鼓励条款与相关法律责任规定。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