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乌鲁木齐市在内的新疆4个县市,2009年将选择20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烟草流行监测,并开展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活动。

    5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爱国卫生委员会了解到,4个县市分别是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库车县、阿勒泰市,将由我区今年将启动的新疆2008年中央补助地方烟草控制项目进行支持。

    据自治区爱卫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香烟点燃后会在空气中留下44种对人体有潜在杀伤力的化学成分,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到2011年,我国应在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其他可能的公共场所完全禁止吸烟。

    据了解,烟草流行监测是指通过观察法、问卷调查法监测医疗卫生机构的无烟环境和卫生工作者吸烟和被动吸烟情况以及提供戒烟服务的能力,采取干预措施,降低机构内人群吸烟率,改变人群吸烟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从而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控烟网络,提高各地控烟能力。

    据悉,我区约有570万烟民,约占全区总人口的31%。按现有烟民按最低标准计算,一个烟民月消耗104元的烟草,每年耗烟量折合人民币71亿元。同时这些烟民因吸烟造成的医疗费用开支,以2000年为例,全区达到5487万元。

来源:新疆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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