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禁烟场所、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烟斗,拒不改正将被罚款100元,并可通报违法人员所在单位。   
 
    《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昨起网上征求意见,该《条例》已被杭州市作为今年的立法项目。

    根据《条例》,经营管理者不劝阻在本单位禁烟场所内吸烟者,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单位办公室列入禁烟区

    1995年9月起,《杭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开始在9类公共场所执行,但多年来效果不甚理想。

    杭州市卫生局新闻发言人应旭旻告诉早报记者,去年该市疾控中心进行的调查显示,不抽烟人群中有80%支持公共场所禁烟,抽烟人群中支持禁烟的也在60%以上。杭州此次制定公共场所控烟条例,有一条原则非常明确——尽可能扩大禁烟范围。

    《条例》规定,医疗、教育机构,影剧院,商场超市,各类展馆,公共交通工具内部,以及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办公室、办事大厅、营业厅、礼堂、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和食堂、通道、卫生间、电梯等12类室内场所禁止吸烟;棋牌房、候车区、餐馆、宾馆及部分娱乐场所允许设置一定比例的吸烟客房或吸烟区;对酒吧、咖啡吧、茶馆等目前禁烟还比较困难的场所则倡导禁烟。

    罚款额从20元提至百元

    与之前《暂行规定》“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的吸烟者,经警告不听劝阻的,处以20元罚款”相比,《条例》的罚款额度大幅提高,比如,在禁烟场所、区域内,任何人不得吸烟或携带燃烧的卷烟、雪茄烟或烟斗,拒不改正将被罚款100元,并可通报违法人员所在单位。不仅如此,禁烟场所和控烟场所的经营管理者也须履行劝止吸烟、加强禁烟宣传教育的义务,并逐步取消吸烟室、吸烟区。

    同时,经营管理者在本单位禁止吸烟的场所内不得设置吸烟器具、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否则将被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处以500元~5000元罚款;对在本单位禁烟场所内的吸烟者,要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对不听劝阻者应报告卫生部门处理,否则将被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吸烟区须完全隔离

    尽管目前有些公共场所也会设立吸烟区,但大多只一屏之隔,烟气仍在整个空间弥漫,大多数人还是受“二手烟”毒害。据杭州市疾控中心调查,有82.7%的市民受被动吸烟威胁,其中又有34.6%的人每天接触香烟烟雾,且每天接触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占调查总数的23%。

    对此,杭州在控烟立法中对吸烟区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在控烟场所设置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吸烟区应具备独立、通向户外的通风设施,与非吸烟区完全隔离,并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