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5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公共场所等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控烟、

禁烟活动。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所有室内公

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的规定要求,日前,市文明委、

市爱卫会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控烟工作的意见》,

要求从3月15日起,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公共场所(医院、网吧、影剧院、商

场、主要商业大街、广场、公园、宾馆、集贸市场、车站)等企事业单位全面实施控

烟、禁烟活动,普遍开展无烟单位创建,并将各单位、各部门控烟工作成效纳入文明

机关、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学校等创建考核的重要内容。

    据介绍,控烟工作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生镇复审的一项

重要指标。通过无烟单位创建活动的开展,在全市大力营造“自觉参与禁烟,我为文

明加分”的良好氛围,为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卫

生镇高标准通过逾期复审作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张家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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