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一男子蹲在电梯口处抽烟。记者 苏一凡 摄


     《合肥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实施了17年,国家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也实施了2年多。但7月24日,晨报记者走访火车站、医院、城隍庙等公共场所发现,无视公共场所禁烟标识,随意吸烟的现象仍比较普遍,管理难度比较大。

     曝光    身边的不文明行为

     城隍庙:市场禁烟区内,经营者“明知故犯”

     昨天中午12点左右,庐阳区城隍庙市场,大门上挂着禁烟横幅,可记者刚走进门,就发现一个中年男子坐在一家服装店里抽烟,对面的墙上就贴着醒目的“禁止吸烟”的标识。

     在城隍庙市场转了一圈,记者发现至少有20人在经营场所抽烟,其中既有市场里的经营者,也有消费者。依据2011年出台的《城隍庙市场经营场所全面禁烟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在禁止吸烟的经营场所吸烟的经营者最高处以1000元罚款,消费者吸烟处以500元罚款。

     城隍庙管委会安全保卫科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在禁烟场所吸烟属于明知故犯,“我们每年都会处罚很多人,还让他们写检讨。”

     医院:禁烟标识下“吞云吐雾”

     24日下午,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门口摆放着禁止在室内吸烟的警示牌。而在医院的住院部,记者刚走出电梯,就闻到一股很浓的烟味,顺着烟雾飘来的方向望去,两名中年男子一边聊天一边“吞云吐雾”,完全不顾旁边等电梯的病人,以及近在眼前的禁烟标识。旁边的窗台上,还有许多被丢弃的烟头。

     据省立儿童医院物业保安处工作人员介绍,该院每个科室都有专门的禁烟负责人和禁烟督察员,在医院外面的大院里也设置了专门的吸烟区,但在禁烟区,记者还是发现了有吸烟的现象。

     火车站:旅客抽烟较普遍

     在合肥火车站,远远地能看到门口和售票窗口旁均贴有禁烟标识。7月24日,记者两次前往火车站走访,发现售票厅、候车室不时会有烟雾升腾而起。一些旅客直接就将烟头扔在地上,用脚踩灭。

     火车站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早有立法规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作为服务人员,想要通过强硬手段处罚公共场所吸烟问题,还是存在一定困难。

     他山之石    香港禁烟动真格

     《新华日报》曾发文称,“香港控烟之所以成功,就在于动真格。这种动真格的精神与行动值得学习效仿。”

     据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提供的资料显示,香港《吸烟(公共卫生)条例》于1982年订立,是香港最主要的控烟法例,此法例旨在禁止在某些区域吸烟,并就烟草产品的包装、售卖及推广等方面做出限制和规管。此后,通过陆续修订该法例,香港的禁烟范围和处罚力度不断提高。

     2007年1月1日起,香港将禁烟范围进一步扩大,所有的工作地方、公众地方、食肆、街市及公众游乐场地等在内的大部分区域都实施禁烟,任何人士不得在这些地方吸烟或携带燃着的香烟、雪茄或烟斗,否则将被处以最高5000元港币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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