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若在台湾风景区设置的吸烟区外吸烟,一旦被逮,荷包就可能损失1万元。旅行业者说,此次禁烟区范围太大,台客和陆客偏好的吸烟点不同,只要违规被举证,全台都可能“中枪”。
 
      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函旅行业全国联合会指出,包括自然公园、风景特定区及森林游乐区,除了吸烟区外,不得吸烟,若未设吸烟区则全面禁止吸烟。公文中指出,依《烟害防治法》第16条第一项第四款提出公告,另依同法第31条规定,违反第16条第一项规定者,将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旅行业者指出,在旅游禁烟区吸烟,台客陆客都一样。以4月新规公告的范围看来,陆客可能“被逮”的“一级战区”,包括垦丁和太鲁阁国家公园,阿里山和东部海岸风景区,因为这些景点包括陆客团环岛几乎必去的鹅銮鼻和猫鼻头公园,天祥、布洛弯和燕子口步道;还有台东的三仙台、八仙洞等,未来都将是容易“犯规”的地点。
 
      和陆客不同的是,台湾民众旅游分布的足迹更广,包括雪霸国家公园和参山、茂林、花东纵谷国家风景区都在内,更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的森林游乐区和位于各县市的区域景点,每逢假日总是人挤人,是台湾瘾君子“被逮”的一级战区。
 
      观光局表示,尽管范围太大,但仍会加强巡查劝导,也将研议是否有必要在“需要的地方”增设吸烟区,尊重各方需求;一旦发现违规,会将举证数据送各地卫生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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