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实施半年调查结果公布,结果表明,本市

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总体二手烟暴露率为35.6%,比2009年下降了13.3个百分点,托幼

机构基本做到全面无烟,控烟法律颁布后实施效果明显。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从2010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解“条例”

的执行情况,复旦大学无烟上海项目组对于部分公共场所的控烟情况进行调查追踪,

结果表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总体二手烟暴露率35.6%比2009年基线调查二手烟暴

露率48.9%下降了13.3个百分点。其中医院下降19.9个百分点、学校下降13.3个百分

点、大型商场下降9个百分点,托幼机构的二手烟暴露率不足1%,基本做到全面无烟。

    调查显示,82.7%的员工认为 “条例”实施后二手烟暴露情况有所减少。控烟

条例实施对于员工健康的收益已经开始体现。对于和二手烟相关的8种呼吸道和粘膜

刺激症状的比例有所下降。控烟条例实施前,员工中有8种呼吸道和粘膜刺激症状任

何一项的比例为66.8%,实施半年后该比例已下降为51.8%。

    复旦大学无烟上海项目组负责人表示,该调查结果和国外的研究结果相一致。

爱尔兰、苏格兰的控烟研究经验表明,控烟法律实施后,工作人员的二手烟暴露率

明显下降,喘息、咳嗽、咳痰等呼吸系统症状均有所缓解。

来源: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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