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起,吴江公共办公场所全部禁止吸烟,包括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也在禁烟之列。本周起,区爱健办将就禁烟控烟工作,对成员单位进行抽查。 
     
     201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医院等10类禁止吸烟的场所,歌舞厅、汽车站候车厅等3类控制吸烟的场所,并明确了违反条例的相关处罚规定。根据要求,在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机关单位公共办公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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