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管理,营造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按照省卫计委《关于印发2014年公共场所控烟和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监督字[2014]21号)的要求,10月9日起,枣庄市各级卫生部门积极组织开展了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卫生局下发了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对控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组织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控烟专项检查的范围、检查内容、目标任务进行了安排与分解。
 
     本次公共场所控烟专项监督检共涉及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商场、影剧院、饭馆等7类公共场所,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重点对各经营单位的控烟制度建立情况、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设置、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配备吸烟劝阻人员、是否摆放吸烟器具、公共场所是否有吸烟者等进行现场检查。目前共出动卫生监督员171人次,出动检查车辆65台次,检查各类公共场所81户。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经营单位都建立了控烟管理制度,设置了禁烟标识,没有配备烟具和自动售烟机,但普遍没有设置室外吸烟区。除商场、书店外,进行控烟知识专题培训的单位不多。在各类公共场所中,商场、住宿、美容美发和游泳场所控烟工作做得较好,控烟措施落实到位,现场均未发现有吸烟人员。饭馆类公共场所虽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识” 、“请勿吸烟”的警示,但实际控烟效果较差,有的在大厅摆放烟具、吸烟人员也无人劝阻。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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