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0-24 9:21:48 来源:湖州日报 浏览量:2731 【字体:
大 中 小】
市各级卫生监督所日前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全面开展了控烟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公共场所72家,其中住宿场所26家、游泳场所7家、饭馆(餐厅)17家、沐浴场所16家、其它场所6家。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是督查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同时随机对152名消费者进行了公共场所控烟问卷调查,了解掌握消费者对公共场所控烟规定的认知情况和态度。
从检查情况看,被检查的72家公共场所中能建立控烟管理制度的有46家、对场所内从业人员进行控烟知识培训的有32家、公共场所设置室外吸烟区的有22家、室外吸烟区设置有明显标识的有13家。
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监督部门将结合专项督查活动,继续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宣传,提高群众主动控烟意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