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情况的报告。据悉,该《条例》实施一年来,通过各方努力,全市广大市民的控烟意识得到不断加强,在公共场所,禁烟意识已经深入人心,禁烟工作得到基本落实。
     
     此前,市人大曾组织人大代表就我市贯彻落实《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进行了执法检查。根据2010年兰州市烟草流行状况基线调查显示:市民的平均吸烟率为34.3%,男性公民吸烟率62.4%,女性公民吸烟率6.3%,男性非吸烟者二手烟暴露比例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在控烟工作实施两年后即2012年,国家控烟办再次开展“无烟环境促进项目”中期评估,结果显示,兰州市平均吸烟率为31.9%,男性人群吸烟率57.3%,女性人群吸烟率3%,与2010年基线调查数据相比,尽管指标有所降低,但还是处于较高水平。2014年1月1日,《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市政府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今年5月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检查各类场所460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6份,现场劝阻吸烟者79名,口头警告经营场所52处,对两家网吧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一家网吧开具了全市控烟执法第一张罚单,给予2000元处罚决定。近3年,连续开展户外烟草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与甘肃烟草工业公司、兰州市烟草公司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建成区发布或变相发布烟草广告,并主动清理历年来在全市范围内户外场所的烟草广告。另外,市委、市政府还聘请控烟形象大使,成立了一支由117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控烟义务监督员队伍;兰州市控烟监督投诉热线12320目前共接到143起举报投诉电话,均接转至各相应执法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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