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两年内,本市公共场所控烟将以医院、学校、机关为重点,严格执行控烟要求,扩大带头示范效应。这是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上传来的信息。

  记者了解到,《条例》自3月1日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按照执法检查计划,2010年10月将着重检查医院控烟;2011年3月1日起,检查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控烟工作;同年5月31日,将重点检查机关控烟工作。

  从2011年第三季度开始,将逐步突破控烟“重灾区”:第三季度首先检查娱乐场所控烟、第四季度检查餐饮场所控烟工作。而从2012年起将逐步检查旅馆、网吧、体育场馆、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的控烟工作。

  此外,2012年第四季度将开展《条例》立法后评估,总结条例立法及监督执法经验,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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