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北京市卫计委主任方来英在回应记者提问时提到,《北京市控烟条例》处罚对象包括禁烟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意在“希望动员更多的管理者参与到控烟行动中”。

     针对“85%的北京市民不知道北京所有公共场所全面控烟的条例和规定”的看法,方来英表示,《北京市控烟条例》与其他法规相比有其特殊性。它的出发点是保护全体公民健康权益,并不只是政府部门的执法要求。“我相信,北京2100万市民一定会接受和欢迎的,尤其是在座的各位不吸烟的同志,你们不介意吸二手烟么?”

     另外,方来英称,卫生工作社会动员很重要。控烟条例的处罚对象是有变化的,业主必须承担责任,这是希望动员更多的管理者参与到控烟行动中。

     方来英透露,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就是贯彻落实《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6月1日前,将“大张旗鼓”地组织控烟知识进校园医院、媒体合作等多种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健康自觉。法规实施后,也将与政府10多个委办局一起协调联合组织专项执法。

     据了解,北京市去年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市内“有顶”场所将全面禁烟。条例大幅提高违法吸烟处罚力度,提出“公民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由市和区县爱卫会或相关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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