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北京市将推行违法吸烟行为公示制度,并启动三个月集中严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餐厅等被列入重点范围。对违法吸烟被查三次的,将向社会公示一个月。

     点评:在公共场所吸烟,严重危害公共环境和公众健康。任何权利均须止于他人权利,不能侵害他人权益,吸烟权也不例外。因此,公共场所不能吸烟需要从内在的道德要求外化为法定义务。2011年卫生部制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遗憾的是,这并不是直接针对禁烟的法律,并没有给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在法律效力上也只是部委规章。

     而各地通过地方立法制定了诸多更具可操作性的禁烟地方法规、条例,为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禁烟,推动全国性立法,提供了大量有益尝试。《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如果违反相关条例,按照是否改正,个人处罚金额定在50元或200元,而针对单位、公司和经营场所的处罚将高达5000元至1万元不等。同时,对违法吸烟被查三次的,还将向社会公示一个月。

     相关处罚不可谓不严厉,但法律的成功并不在于惩罚或曝光了多少人,而在于法律是否能够得以实现,实现成本如何,是否构建了严密的执法体系,以及执法是否能够持之以恒,实现长效整治。可以说,北京控烟新规既给市民带来了期待,更给执法部门带来了种种挑战。当地执法部门能否应对挑战,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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