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议报告,今年10月中旬,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代表,组成2个省人大常委会视察评议组,对
省高级法院、住建厅、文化厅、省旅发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移民开发局等6家承办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情况进行了视察评议。

     视察评议组提交的报告称,上述6家单位共承办代表建议145件,从单独办理、主办、分办的116件的结果来看,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年内能够解决的为61件;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计划,准备在3年内逐步解决的为51件;所提问题目前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的为4件。

     从视察情况来看,办复率、代表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均可以做到100%,但也存在个别单位对办理代表建议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办理措施少、答复意见过于原则简单,或者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单位承办人员发生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够,甚至还出现了档案材料不齐和办复文书不规范等问题。

     《云南省健康教育促进条例》将作为立法储备项目

     在今年初的省人代会上,昆明市代表团的杨文慧等19名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制定云南省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议案》。其中称,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与消费国,云南又是全国主要的烟草生产地之一,烟草的使用,不仅给全省居民带来严重的健康后果,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提高,我省应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定一部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的地方性法规。

     该议案后交由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办理。该委员会征求意见时,省卫计委回复,拟将公共场所控烟条例的制定,列入省卫生事业的十三五规划。教科文卫委认为,杨文慧等代表在议案中描述的控烟背景,符合我国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烟草危害人身健康也符合目前已经掌握的医学证据,代表提出制定控烟条例议案,也符合世界卫生组织对缔约国的要求。从国家层面看,我国于2003年11月签署了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6年1月生效。从国内省市来看,上海、杭州、广州等16个城市,均先后制定了控烟条例。因此,建议省卫计委积极开展前期工作,待时机成熟,便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控烟条例列入立法计划。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还会同有关部门,对《关于修改完善<云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的议案》进行了立项论证,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已将该条例的修订列入本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计划。另外,《关于制定<云南省健康教育促进条例>的议案》,将作为立法储备项目。

     省人大将责成各地做好深基坑施工管理

     黄秋苹等11名代表,在年初的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制定<云南省建筑工程深基坑施工管理条例>的议案》。其中称,深基坑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加强深基坑的施工管理,对于防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该议案后来交由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理。财经委认为,该议案涉及的是一个比较具体的管理措施,能够规范的范围较窄,通过立法立项审查的难度较大。另外,国家有关规定中,对深基坑的施工工艺、技术和安全,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在省内,昆明、曲靖都结合实际,出台了深基坑施工的安全管理规定。2014年,省住建厅代省政府起草《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草案)》,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财经委将建议住建厅结合代表议案,梳理我省深基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昆明、曲靖经验,将深基坑施工的管理内容,纳入到该部法规中加以规范。此外,省人大常委会也会建议省政府继续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并责成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指导各地开展好深基坑施工管理工作。

     财经委还认为,代表提交议案制定《云南省地方新金融组织监管条例》,但目前相关条件还不具备。至于《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将在国家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完成后抓紧修订。

     民族区域自治法部分规定难落实

     玉溪市代表团的刘振华等19名代表,年初提交了《关于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得以有效贯彻落实的议案》。其中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及云南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在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利,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及扶持照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扶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发展、保障社会事业建设中,也还存在一些规定难以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议案还建议,适当放宽民族自治县财税政策,加大对民族自治县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等。

     该议案后交由省人大民族委员会办理。民族委认为,议案反映的问题客观存在,所提建议合理,其中一些建议,省政府已经拿出解决思路和措施办法,并通报了相关代表。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民族区域自治执法检查组,到相关州市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我省实施办法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

     另外,民族委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在明年9月,听取省政府的相关专项报告。

     6件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建议,4件已解决或在年内解决 人大代表提出的843件建议,由省政府88个承办单位办理。

     目前,有477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年内能够解决;309件所提问题,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计划,在3年内逐步解决;57件所提问题,目前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

     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作为今年重点办理和重点督办的6件建议,全部交由省政府系统办理。目前,关于加强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加大对临沧市扶贫工作支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加快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等4件建议,均已解决或在年内能够解决。

     关于加强边境地区重点传染性疾病联防联控工作、做好滇越铁路保护与利用等2件建议,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列入计划,准备在3年内逐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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