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以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法规,切实落实公共场所烟草烟雾危害控制措施,近日,常州市卫计委、教育局、公安局、交通局、文广新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机关事务管理局、爱卫办等10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组织开展公共场所控制吸烟专项监督检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认真部署落实,督促公共场所负责人落实控烟主体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控烟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对禁烟控烟规定、烟草烟雾危害、吸烟危害等专题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同时,要认真梳理总结。对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典型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我市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工作长效机制。

此次控烟专项监督检查从510起至1130日持续6个多月时间。重点检查公共场所控烟制度建立情况、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措施执行情况、室外公共场所吸烟区设置情况、开展控烟培训和宣传情况、对吸烟者进行劝阻情况等。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了解我市公共场所控烟措施落实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教育和处罚,促进公众对公共场所控烟工作的支持,共建共享无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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