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至今政企不分,一味地维护烟草企业的利益。西方国家卷烟产量一直在不断下降,而我国卷烟产量却已经占到了世界总量的40%。政府部门将人民的健康利益置于何处?”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李立明,在电梯里还在向记者“控诉”着烟草行业政企不分的“罪状”。

    在3月4日上午的医卫界政协委员小组讨论会上,加快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实现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成为委员热议的主题。而李立明的一份《关于烟草行业政企分开》的提案,几乎得到了医卫界全体委员的联合署名。

    政府缺乏共识阻碍控烟进程

    谈到禁烟控烟的话题,许多委员用了“迫在眉睫”、“势在必行”这样的词汇。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首席专家邵一鸣认为,控烟行动之所以困难重重,其障碍在于政府层面对此仍缺乏共识。

    为了防止控制烟草的公共卫生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受到与烟草业利益相关部门的影响,李立明提议,在完成政企分开前,国家烟草专卖局不应参与控烟履约政策的制定以及《公约》缔约方的任何会议。

    控烟行动应转化为政府行为

    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主任医师储大同依然清楚地记得他在1987年经历的一幕:当美国电视台正在播放里根总统夫人南希号召全民控烟的演说的时候,我国电视台还在宣传着国家大力发展烟草工业的政策。20多年过去了,美国肺癌发生率不断下降,我国的肺癌发生率却快速上升,死亡率跃居癌症死亡率之首。

    西方国家为了减少烟草消费量,往往采取提高烟草税的策略;而我国每年有近100亿元用于对低价烟进行补贴。李立明建议国务院在制定新的5年计划时,把烟草业列为“限制发展”的产业,并采取相应的限制政策和措施。

    “控烟行动应该转化为政府行为,什么事只要政府参与就好办了。”政协委员、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一语中的。

    “法律规定该改改了”

    政协委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严卫星则更关心与烟草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问题。这次他带来了两份关于控烟的提案:一是关于尽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提案,二是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提案。

    严卫星指出,由于国家烟草专卖局主持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拒绝使用明确健康警语和图片形式的健康警示,不符合《公约》要求,形成了烟草制品对外出口与国内销售包装两个样,被国际社会批评为“只要漂亮的烟包,不要公民健康”。同时,《广告法》只在五类媒体(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和四类场所(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场馆)禁止烟草广告,对烟草广告的禁止很不全面,留有很多模糊地带,而对烟草促销和赞助的限制也远未达到《公约》的要求。

    严卫星呼吁修订《规定》,使其符合公约的基本精神。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市场卷烟包装警示标识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尽快修改《广告法》第十八条,将“全面禁止一切直接的和间接的烟草广告以及各种以促销、赞助等形式宣传烟草制品、烟草品牌或烟草企业的广告活动”明确写入。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