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在即,杭州市也将成为我省首个公共场所实行控烟的地市。昨天,市健康办副主任、市卫生局副局长王明法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王明法明确回应,杭州不但所有的会议室要禁烟,即使一个人的办公室也不能在里面抽烟。

  问:“会议室”禁烟是指所有单位的会议室吗?

  答:是的。只要是会议室,即举行会议的场所,不论是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单位,在会议室都要禁烟。

  问:《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办公室也是控烟场所,就是说在这些办公室也不能吸烟,要到划定的吸烟区或吸烟室去吸吗?

  答:是的。包括一个人一个办公室的,也不能在里面抽烟。

  问:《条例》于3月1日实施,是否意味着从当日起在禁烟场所吸烟就会被罚款?

  答:《条例》实施后的执法原则是“劝阻为主,处罚为辅”。第十八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问:《条例》实施后,如果在禁烟场所发现有人吸烟,普通市民有权利要求吸烟者不要吸吗?

  答:当然有权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禁烟场所或区域内的任何人可以行使以下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要求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劝阻吸烟者或劝其离开该场所、区域;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就是说,你提出要求后,吸烟者还不肯停止吸烟,可以要求该场所的经营者或管理者进行劝阻;如果经营管理者也劝阻不了,还可以直接向辖区的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是96301。

  问:对禁烟区吸烟者,一些经营场所的老板怕客人不高兴,影响生意,对吸烟者不管不问的话,那怎么办?

  答:《条例》第九条第五款规定:“对在本单位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如果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对吸烟放任不管的话,就违反了该条款。根据规定,可对违反该条款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问:青少年吸烟现象现在屡见不鲜。条例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这条规定很好,但一些经营者可能不落实。

  答:对向青少年出售香烟的经营者,执法部门将依据该《条例》,对经营者酌情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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