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近日启动专项执法,确保最严禁烟条例贯彻执行,形成依法监管的警示效应。

  《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

  据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条例》实施,市、区两级控烟执法部门以3月第一周为首个“集中执法周”,有计划地对重点场所加强执法,对整改不到位的场所、不听劝阻的个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确定在4月、5月各固定1周为全市“集中执法周”,形成3个月连续执法高压态势,保持控烟执法的持续宣传效应。

  《条例》实施前,上海市开展了全方位宣传贯彻工作。此外,各区健促委会同同级控烟监管部门,设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巡访劝导活动,组织公众广泛参与劝阻吸烟志愿行动。

  为加大最严“禁烟令”执行力度,上海市还成立了禁烟劝导队,在各地公交枢纽站内监督并劝导吸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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