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场烟盒包装过于“华美”,缺乏震慑力的问题。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建议,对进京销售的香烟加贴警示标语或“烂肺”、“烂口”的图片,从消费端对市民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
 
     日前,市爱卫会组织召开北京控烟条例立法立项论证座谈会。市卫生局副局长雷海潮在会上建议,本市应该出台政策,要求在北京市内销售的香烟,必须加贴警示图标或者标识,特别是一些比较触目惊心的画面,从消费端警示市民吸烟有害健康。
 
     “凡是进入北京市销售的烟,必须单面胶贴上吸烟警示标语或图片。”雷海潮说,自己前几年去泰国,想给吸烟的同事带烟作礼物,只见琳琅满目的香烟上不是印着患肿瘤菜花状的烂肺,就是口腔溃烂的画面,立即打消了买烟送人的念头。
 
     雷海潮建议,可以跟工商、商务委协商,在流通环节对香烟销售进行管理。
 
     国际烟草控制政策评估项目针对中国人群的一项调查显示,吸烟者、非吸烟者和青少年均认为图形警示比纯文字警示更能促使吸烟者戒烟。如果我国的烟盒上印上警示图形,每天吸一包烟的吸烟者,一年有7300次能接触到“直观教育”的机会。
 
     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坦言,尽管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提出烟盒上最好有警示图片或图形,但由于我国目前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加以强制要求,卫生疾控部门更多的也只能呼吁倡导。
 
     更令人称奇的是,国内的一些香烟企业竟然在烟盒包装上搞“两面派”。国内的烟盒打扮得“光鲜亮丽”,而出口到国外则将烟盒做得“令人生厌”。比如,在香港地区售卖的红双喜香烟,烟盒上印有“吸烟可以导致阳痿”的图案;在泰国、澳大利亚等对烟盒包装有严格法律要求的国家,销售的中华烟其烟盒上也都印有“重口味”的图片。
 
     早在2012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征求意见期间,就有多位市民提出应将“烟盒贴警示图片”纳入立法。不过,最终建议稿中并未出现相关条款。
 
     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解志勇今天上午向法晚记者表示,我国已成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国之一,按照相关规定,国内的法律中就应有烟盒上加贴警示图片或图形的相关规定。
 
     在未来修订《广告法》中加入相关规定是很有希望的,因为法律级别较高,尽管有反对声音,但也会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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