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一些国家立法规定在烟盒上印制烂肺、烂口、骷髅等“重口味”警示图标,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人士表示,在烟盒上印警示图标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且目前没有增加图标的打算。

  以“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为由反对在烟盒上印制“重口味”警示图标,并不是烟草管理部门的一个新鲜说辞。如早在2008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会议上,中方代表团就曾有代表表示:“这涉及文化和民族感情”。这被视为“宁要漂亮的烟盒,不要公民的健康”,一度引起较大争议。

  可尽管并不新鲜,这种拿“文化”说事的反控烟说辞,仍明显缺乏说服力。不仅显得十分牵强附会,更令人匪夷所思——烟盒上的警示图标,能与“中国文化传统”扯上什么关系?将“重口味”警示图标印上烟盒究竟哪里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了?

  众所周知,烟草产品本非我国原产,根本就不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原有之物,而是迟至明清时期才传入我国的舶来品。那么通过警示图标来严控这种有百害而无一益的舶来品,如何可能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更重要的是,对烟草产品及吸烟嗜好,我们实际上也并不存在什么支持它的文化传统,反倒是不乏反对它的文化传统。比如,我们戒奢尚俭、俭以养德的文化传统,就绝对不可能支持烟草这种奢侈性的消费品;而我们强调修身养性,“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文化传统,更不可能支持像吸烟这种明显有害健康、属于“慢性自杀”的不良嗜好。这种背景下,非要把烟盒上的警示图标与中国文化传统绑到一起,拿中国文化传统为烟草站台,人们不禁会追问,这种做法究竟是在弘扬还是羞辱中国文化传统?这诚如此前有控烟专家指出的,“如果说健康警语上烟包有悖于我国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习俗,那我们的文化与香港、台湾的文化有什么不同”?

  既然在烟盒上印制警示图标,并非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那么它究竟“不符合”什么呢?背后的答案真相,显然一点儿也不神秘,无非还是它并不符合与烟草消费相关的巨额政府税收利益。如数据显示,尽管2015年我国烟草销量稍有减少,同比下降2.36%,但相应烟草税收和财政贡献,却依然快速增长。如2015年烟草行业上缴财政总额10950亿元,同比增长20.2%。而同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2217亿元,同口径增长仅为5.8%。这意味着,2015年烟草行业对于财政贡献的增长,远超整个政府财政的增速,政府财政的烟草依赖、“烟瘾”事实上进一步加深了。

  囿于巨额烟草税收,基于自身利益,烟草部门无意采取像在烟盒上设置警示图标这样更严厉有效的控烟措施,当然并非完全不可理解。问题是,目前我国烟草管理部门不仅是烟草的生产经营者,也是肩负控烟使命、代表广大社会利益的公共管理者,岂能只维护部门利益,而不顾广泛社会公共利益。

  从整个社会长远根本利益角度,较之烟草带来的潜在健康危害,眼前一时的烟草税收利益看似巨大,最终必然是得不偿失的。这诚如此前原卫生部部长陈竺指出的,“烟草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超过了对税收所谓的贡献,在经济上是得不偿失的。更何况吸烟造成了患者、家庭、社会的巨大的伤害,这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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