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由9月1日起扩大禁烟范围,全港48个有盖公共交通交汇处会列入禁烟范围,并实施违例吸烟定额罚款制度,执法人员有权向违例烟民罚款1500元。有学者认为,措施有助逼使烟民戒烟。

  全港48个有盖公共交通交汇处由9月1日凌晨起,正式列入禁烟范围,控烟办已张贴黄色禁烟告示及禁烟范围图则,提醒市民不要吸烟。若执法人员发现有烟民违例,将不会预先劝喻,并实时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罚款1500元。

  除控烟办督察及警务人员有权执法外,由9月1日起食环署、康文署及房屋署部分职系人员,也有权对违例烟民作出检控。不满被检控的市民,可在21天内向控烟办提出上诉,再交由法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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