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开始实施《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

  尊敬的北京市民:

  您们好!由北京市政府制定颁布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即将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在1995年北京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基础上实行公共场所禁烟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人民卫生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约有13亿烟民,每年约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费的第一大国。《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死于被动吸烟的人数超过10万人。吸烟已成为影响我国人群健康的重要因素。

  为减少烟草对人类健康带来的严重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巨大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2003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了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该《公约》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并于2011年1月9日在我国全面实施。我国是《公约》生效后第一个举办奥运会的国家。为了全面履约,充分体现绿色、科学、人文的奥运精神,我国政府作出了实现“无烟奥运”的郑重承诺。全市每一名市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为全面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为实现“无烟奥运”作出自己的贡献。

  公共场所是首都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公共场所禁烟代表着首都的形象,反映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建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应对当前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疾病的法宝,是良好的社会处方。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明确规定了完全禁烟的公共场所、部分禁烟的公共场所,并要求全社会支持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工作。不在公共场所吸烟是一种文明行为,是每位市民应当遵守的社会公德。消除环境影响,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树立高尚的公共卫生道德,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质量是首都人民的共同义务和责任。殷切希望全体市民支持并遵守《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若干规定》,每一个吸烟者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不要吸烟。

  2008年奥运会正在向我们走来。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遵守、积极宣传《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范围的若干规定》。为了您,为了您的家人,为了公众的健康,请您自觉做到不吸烟,少吸烟,主动劝阻他人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为共同创造清新、舒适、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成功举办绿色奥运、无烟奥运的目标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北京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北京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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