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今年8月26日通过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文化艺术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为推动单位内部的控烟工作,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条例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工作、休息等场所为禁止吸烟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据《今日早报》报道在昨天召开的省十一届人大第十四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审议了备受关注的《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草案)》、《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另外,《浙江省严禁卖淫嫖娼活动的规定》等7个地方性法规将废止,《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等22个地方性法规将被修改。

  于今年8月26日通过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了教育机构、医疗机构、文化艺术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9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为推动单位内部的控烟工作,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条例规定以外的本单位工作、休息等场所为禁止吸烟区域,明确责任人,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8类控制吸烟场所,主要包括经营性服务场所和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室等。

  条例专门设置了控烟工作中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条款,规定“禁止未成年人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同时,为使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规定更具有操作性,还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时,一是“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经营者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二是“应当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雪茄烟和烟丝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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