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0日起,国家调整了卷烟消费税政策,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截至12月8日,市烟草公司申报缴纳消费税21583万元,同比增收9944万元,增长85.43%,而烟草销售数量同比下降3%,控烟效果初见成效。 在积极落实新政策方面,花山区国税局加强宣传辅导,协助市烟草公司分析税收政策调整对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帮助纳税人准确预测和把握新政策的运用;针对税率增加形成的增收因素、抑制烟草消费形成的减收因素,积极做好政策变动后的收入分析预测及政策执行效果分析工作;提供涉税服务,对纳税人进行纳税辅导,加强后续管理,及时处理纳税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卷烟消费税管理工作平稳、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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