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市议会在6月27日批准了一项禁止在市区公园、海滩和其他室外场所吸食水烟及“非烟草”产品的禁令。

    该禁令是市议会在今年2月份批准一项市政管辖区室外禁烟令之后颁布的。据市议会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虽然那些新规定适用于“无论吸烟者使用什么类型的吸烟工具”的吸烟行为,但并没有“明确地将适用范围扩展至吸食非烟草类产品”如使用通常含有草药水分的水烟管(水烟袋和水烟)等。

    新批准的禁烟令通过修正渥太华市禁烟令细则有关吸烟的定义范围,使吸食水烟和非烟草产品成为违法行为。修正后的吸烟定义范围包括携带已点燃的雪茄、香烟、烟斗或其他“已点燃的”用来吸食任何烟草类或非烟草类物质的吸烟工具。

    在一个公众代表团于上周(6.18-6.24)告知议会委员会和保护服务委员会称水烟里面的物质是被加热而不是点燃的情况后,市议会对吸烟定义做了细微修正,把“被加热的”吸烟工具也包含在吸烟定义范围内。

    出台新的禁烟令是因为室外吸烟行为危害公众健康而且会产生难闻的气味。市政府职员兼律师里克•奥康纳(Rick O'Connor)告诉委员会的委员们称,他认为实施这项禁令在本省尚属首次,可能会面临来自药用大麻使用者和基于“文化方面”的法律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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