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烟协字【2008】第27号

民政部:

    民政部2008年11月25日《关于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公示》敬悉。“公示”列举的拟授予“中华慈善奖”的140个内资企业中,有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集团)公司、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山东省公司等五家烟草企业。对此,我们的意见如下:

    其一,烟草危害导致多种疾病己被科学证实,是人类健康的第一杀手。全球约有11亿烟民,每年因吸烟导致死亡者髙达500多万人。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全国烟民约3.5亿,还有5.4亿人受被动吸烟之害,目前每年死于吸烟导致的疾病者约100万人。这表明,烟草业本身的存在和发展都是对人民健康不利的行业。民政部如对生产、销售烟草导致我国每年百万人死亡的企业授予“中华慈善奖”,实在是有悖“善”奖本意,将严重损害奖项声誉。

   二是,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192成员国一定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己于2005年批准这一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性《公约》于2006年1月9日起在我国正式生效,国务院八部委己组成国家履约办。这充分表明了我国党和政府对烟草危害的重视,对人民健康和生命的关怀。上个月刚在南非举行的《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约第13条实施准则,要求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活动,明确禁止烟草公司宣传任何“具有社会责任”的商业活动。这也就意味着今后烟草企业不能再以冠名捐建学校、医院、敬老院等所谓公益活动来扩大烟草业的社会影响了。这次会上,由于我国烟草业未能认真履约,在烟盒包装上搞“内外有别”,不按《公约》规定在国内销售的烟盒上加醒目警示图片和警示语,大会非政府组织已把“烟灰缸奖”授予中国。这已成为国外控烟专家讥讽我国的笑柄。如贵部授予这些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这些烟草企业再通过媒体炒作把自己美化为“慈善”企业,甚至在他们捐赠的学校、医院等公益机构中继续冠以烟草企业的名称或品牌,贵部的奖项岂不成为了为烟草业的变相烟草广告?如此将使我们国家和政府的形象在国际上再次受到严重损害。

   过去几十年来,许多人曾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烟草所创造的税收上,却忽视了公众的健康权、生命权。现在该是改变这一观念的時候了。为了人民的生命和健康,为了国家的信誉和形象,我们强烈要求贵部不授予烟草企业“中华慈善奖”,并禁止烟草业在今后的捐赠项目冠以烟草企业或品牌名称的一切违约行为。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200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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