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各位专家、各位朋友:

    第十五届全国控制吸烟学术研讨会会议今天开幕了。我代表卫生部,也代表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向来自国内外控烟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陕西省卫生厅对这次会议很重视,给予了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众所周知,中国是全球烟草种植、生产、消费第一大国,烟民超过3亿,5.4亿以上人口受到二手烟危害,每年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者达120万。为控制烟草危害,保护人民健康,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5年8月批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起在我国正式生效。但由于种种原因,《公约》生效五年多来,我国控烟履约效果不佳,烟民数量没有减少,卷烟产销量不降反升。《公约》及其《实施准则》规定的控烟政策和策略,在中国未得到有效落实。我国控烟履约面临十分严峻、艰难的形势。

    让我们看到希望的是,刚刚闭幕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为中国控烟带来了希望,给了我们鼓舞和力量。今年两会很多代表提出了有关控烟的议案。


    我们这次会议要求真务实,大家不仅要交流经验,还要讲问题,要按这个宗旨把会开好。今天,我想就如何控烟履约和“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讲几点意见:

    首先,要把“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作为当前和今后几年控烟履约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控烟履约是一场艰难、曲折、漫长的持久战,《公约》提出的各项控烟政策和策略,包括监测烟草使用,保护人们免受烟草烟雾危害,提供戒烟服务、警示烟草危害,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提高烟草税收和价格等,都十分重要。但联系我国实际,当前要下决心做的是“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我们必须以此为抓手,来带动和推进其它控烟政策和策略的出台及实施。新闻界朋友要重点宣传公共场所控烟的重要性,吸烟是生理疾病,吸烟者有“嗜好”,但不吸烟者有维护自己健康的权利。我们不要人为造成两个人群的矛盾,要把道理讲清楚。

    要深刻理解“十二五”规划提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意义。“全面推行”是指要在全国全面铺开,而不是仅在少数地区搞试点,并要求在五年内达到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

    推行公共场所禁烟最重要、最容易的一步是立法。要大声呼吁控烟立法,包括制定全国性公共场所禁烟法律和地方性禁烟法规。全国控烟立法需要一个过程,我们要积极推进,不能遥遥无期。最近,卫生部修订并颁布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近年来,上海、杭州、广州、银川等市己率先出台公共场所控烟条例,带了个好头。我们已经实现了无烟奥运、无烟亚运、无烟世博,还要从无烟两会开始,两会也是公共场所,看到烟雾缭绕很不雅观。要抓紧推进控烟立法,争取早日出台地方控烟法规,有了法律法规,加上宣传倡导,公共场所禁烟的目标才能得以实现。

    第二、医疗卫生机构要为控烟履约做出榜样。

    为带头控烟履约,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和武警后勤部于2009年5月联合下发了《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对卫生系统禁烟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从部里组织的2010年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暗访调查显示,各地执行情况差别很大,发展很不平衡,有八个省(区)评分不及格,个别单位还是死角。陕西省省长表示要抓好这项工作,目前排名是第27位,要提高到17位,与GDP一致。医生的示范作用与烟草警示的作用相比要大得多,在医生执业规范中要明确规定,在病人面前、在诊室医生不得吸烟,尤其是胸外科大夫,治疗着肺癌的病人,自己还吸烟。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充分认识卫生系统和医务人员带头控烟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行动起来,领导带头,加大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决定》,努力实现今年全系统室内全面禁烟的目标,为全社会公共场所禁烟做出示范。

    第三、更好的发挥非政府组织和控烟人士在我国控烟履约中的作用。

    过去的三十多年间,我国的控烟工作是以民间倡导和促进为主的。但从我国政府签署了《公约》,特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起,中国控烟就步入了新的阶段。我衷心希望,在新的历史阶段里,各级控烟协会、各民间控烟组织和各界控烟人士,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NGO的作用,在控烟技术研究、宣传倡导、社会监督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多向香港、澳门、台湾国内兄弟组织学习,积极促进政府控烟履约,为保护人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这个会议是一个控烟学术和控烟经验交流会,同时也是全面推进公共场所禁烟的动员会,全面推进大陆控烟的动员会。我相信,有党中央执政为民的理念为指导,有国际公约的制约,有众多控烟人士的积极促进,新闻媒体的广泛参与,中国控烟步伐会在艰难的道路行进中加快,并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最后,祝各位专家身体健康,预祝大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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