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名中国内地公共卫生、法学专家近日起草了联名信,呼吁新修订的《广告法》明确“全面禁止烟草广告及与广告相关的烟草促销、赞助活动”条款,加大对违法烟草广告行为的处罚力度等。美国《侨报》19日文章指,呼吁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赞助,可以说是中国禁烟运动的又一个好兆头。
 
      文章说,禁烟不仅是保护公民身体健康的需要,也是推进社会文明建设、保护大气环境的需要。目前,中国吸烟人数居世界各国之首,而中国约有7亿人正直接或间接地遭受吸烟之害。这一现实与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赞助活动不无关系。
 
      有关数据显示,在一个月内,中国有2.2亿成年人在媒体或公共场所看到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赞助。一些人正是受此诱惑,才成了“瘾君子”。因而,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赞助活动,已刻不容缓。
 
      文章说,香港《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明文规定:任何人士均不得展示、刊登、分发、广播,或通过电影或在互联网上放映烟草广告。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港币,下同)。如属持续罪行,则在罪行持续期间,每日另加罚款1500元。由于处罚严厉,才杜绝了烟草广告。
 
      文章表示,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内地不妨实行人性化推动,步步为营。先在新修订的《广告法》中添加“禁止烟草广告及相关促销赞助”的条款,告知公民;首次违法者,进行罚款;再次违法者,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明确执法主体,授予执法权,决不让执法者再有责任而无执法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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