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中对“禁烟范围”的相关条款存在争议,主要争议点在是否应该“公共场所室内全面禁烟”。 
 
     15日下午的“无烟北京研讨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青斌表示,今年8月《条例(修改建议稿)》第9条中,出现“共用工作场所室内禁止吸烟、宾馆和旅店可设置吸烟客房、机场候机区可设置吸烟室”等表述。 
 
     “一审过后,室内禁烟范围的关键条款‘较之前出现较大让步’。”王青斌说,虽然立法理念是保护非吸烟者的健康权,但在立法取舍上“却倾向了吸烟者的便利”。 
 
     不过,另一种意见认为,公共场所室内如果全面禁烟,将面临执行难。 
 
     北京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力争在全市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实现100%无烟目标。 
 
     据了解,哈尔滨、青岛、深圳、长春等近年进行地方性控烟立法的城市中,并没有给宾馆、机场和工作场所任何例外规定的先例。控烟人士认为,北京作为首都,没有理由落后于上述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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