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起,辽宁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入全面禁烟工作筹备阶段,推行“禁烟令”,计划到2011年,所有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预防保健机构及其他卫生事业单位)均要建成无烟单位。记者日前在锦州市健康教育所了解到,经过锦州市爱卫会考核,锦州有11家医疗卫生机构被授予市级无烟医疗机构称号。

  据了解,此次对于医疗机构的考核主要集中在医疗机构是否设立禁烟管理领导机构、制定禁烟工作职责、禁烟管理制度,是否设立室内场所禁烟标识、是否制定禁烟方案、三甲医院是否开设戒烟门诊,禁烟管理人员是否挂牌等十个方面的内容,采取现场考察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共有14家有控烟工作基础并已开展相应工作的医疗机构向市爱卫会提出了申请。

  经过考核,11家被授予锦州市级无烟单位的医疗机构是:辽医附属一院、辽医附属二院、辽医附属三院、锦州市中心医院、锦州市第二医院、锦州市中医(第三)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州市妇幼保健所、锦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另据了解,大商集团锦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第一初级中学通过锦州市爱卫会考核,被授予市级无烟单位称号。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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