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王府井大街上新设的高台式“烟客”吸烟区引发关注。经志愿者举报,北京市控制吸烟协会对该吸烟区进行了实地调查,并于6日回应称,该吸烟区明显违背《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并涉嫌误导青少年,应该取缔。据悉,此吸烟区是某公司为宣传“共享吸烟室”理念而设立(《新京报》1月7日)。

  上述吸烟区不仅位置特殊——坐落于北京著名的商业街、旅游地,而且相当豪华——占地超过70平方米,有咖啡色围挡,配备木面椅凳,还有绿植装饰,远看像一个露天咖啡厅。所以,这很容易成为一大“景观”,从控烟角度来说,给人感觉是变相的烟草广告,有鼓励吸烟之嫌。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室外吸烟区的划定要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行人必经的主要通道;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该吸烟区却处在人员密集的王府井百货大楼门外,明显不符合规定;同时,也不符合国家健康发展战略。所以,控烟协会对该吸烟区的性质认定,有理有据。

  更值得注意的是,该吸烟区是某公司的投资项目,该公司提出了“共享吸烟室”的理念,目前已在北京、深圳、上海等地规划设立吸烟室,并计划在国内大型城市的重点交通枢纽建设2000个“共享吸烟室”。如果这种打着“共享”旗号的吸烟室遍布全国重要公共场合,后果堪忧。

  首先,这种“共享吸烟室”有可能违规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在北京王府井大街出现就是一个例证,不排除其他地方也会出现类似情况。这既需要各地志愿者睁大眼睛,也需要各地控烟协会、政府部门保持高度警惕。

  其次,“共享吸烟室”幕后的资本推手或许是烟草企业。从宣传资料来看,某企业提出的“共享吸烟室”在全国布局,属于大手笔投资,但这种“共享”尚未涉及收费。资本是逐利的,那么这种室外吸烟区投资者来自何方、有何企图,值得深挖。

  其三,很可能对我国控烟造成一定干扰。尽管北京等大城市在控烟立法、执法方面不断进步,但控烟形势总体上仍然严峻。我国有3亿多烟民,7亿多人受二手烟危害。如果这种“共享吸烟室”建在人员密集的室外公共场合,那么既会宣传烟草,又会产生二手烟危害。

  所以,必须严防这种吸烟区打着“共享”的旗号违规上马。对此,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又要严格查处违规行为。在法规层面,不仅要细化室外吸烟区的建设标准,也要增加审批管理,还要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把“共享吸烟室”关进法治的笼子。

  控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和严格的执法,还需要志愿者、控烟协会、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北京有关各方此次积极应对“共享吸烟室”是一种很好的实战操练,但是还需要执法部门高效介入。总之,共享经济应造福人类,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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