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视“3·15”晚会曝光“电子烟也会释放有害物质”的内容后,淘宝、京东、苏宁等电商平台当晚纷纷下架了电子烟产品。但在3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京东、淘宝等,输入“电子烟”仍可搜索到大量相关产品。伴随着烟民数量与日俱增,资本市场纷纷看好电子烟行业。但业内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对电子烟界定相对模糊,对电子烟的管控还不够规范,在后续行业趋于规范化的过程中,资本市场对电子烟企业的追捧投入,可能会化为泡影。

  电子烟再上架

  被点名不到两天,电子烟又“死灰复燃”。3月17日,北京商报记者登录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输入“电子烟”后可搜索到相关产品。然而,在“3·15”晚会曝光后,上述平台屏蔽了相关产品信息。

  这引发了消费者的猜测。名为“Xhisxh”的网友表示,只要电子烟遵循现有室内禁烟条例,就没有问题。而更多网友则称,卷烟的危害比电子烟更大,未禁卷烟而先禁电子烟着实有“小巫见大巫”的意味。

  作为新兴产品,电子烟在我国普遍被认为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目前,市场上主要有IQOS和烟油两种类型。其中,被“3·15”曝光的电子烟是以烟油为主,通过雾化等手段,将尼古丁变成蒸汽,进而让用户吸食。

  目前,电子烟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推出了第三代产品。相比之前,第三代电子烟采用一次性雾化器烟弹。虽然目前电子烟的款式和品牌纷杂各异,但基本上都是由盛放尼古丁溶液的烟管、蒸发装置和电池3部分组成。

  此次“3·15”晚会曝光电子烟危害,主要是因为人们在使用电子烟时,除尼古丁以外,还会把其他未发现的有毒化合物吸入体内,也会向室内释放可吸入的液体细颗粒物和超细颗粒物、尼古丁和致癌物质,因而使得接近电子烟的“二手烟民”也受到影响。

  资本涌入

  电子烟行业野蛮生长的背后,是我国庞大的烟草消费市场。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消费和生产国。2017年,中国香烟销售额为1.4万亿元,约2040亿美元,中国烟草总公司每年在中国销售逾2.5万亿支香烟。

  一直以来,电子烟都以不含焦油、悬浮微粒等有害成分为卖点大肆宣传,甚至一些电子烟广告中表示还有“清肺”、“戒烟”等功效而备受消费者青睐。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电子烟生产基地,生产全球90%以上的电子烟,有约100万从业者,2018年出口额预估达260亿元。国内电子烟市场消费规模约40亿元,线上23亿元,线下17亿元。

  与此同时,资本也开始纷纷涌入该行业。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18年,国内融资的电子烟品牌已有近10家。其中,已公开的天使轮融资有3家,A轮融资有4家。资料显示,电子烟品牌Relx悦刻已完成首轮3800万元融资,由源码资本领投、IDG资本跟投。VPO微珀也在近期宣布完成千万元Pre-A融资,其核心团队成员来自阿里巴巴、京东电商、YOHO!、国美电器等。

  今年1月,在聊天宝发布会上,罗永浩还曾为锤子001号员工朱萧木创办的FLOW福禄电子烟进行直播宣传,并曝光了罗永浩在深圳拜访电子烟代工厂的照片,透露出他对电子烟市场前景的看好。

  野蛮生长的不只是国内电子烟市场,电子烟在国外也颇受追捧。电子烟企业Juul目前的估值已高达380亿美元,成为全美最值钱的初创公司之一。2018年底,万宝路的母公司、世界最大烟草集团之一的奥驰亚,宣布以128亿美元价格收购Juul电子烟35%的股权。

  对于此次“3·15”曝光是否会影响企业发展,亿纬锂能集团公开表示,央视对不良乱象的批评,有助于遏制行业无序发展。对于掌握核心技术、产品符合国际国内法规要求的公司,长期来看,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据了解,亿纬锂能集团主要是为大型国际烟草公司的电子雾化器生产电池。

  行业亟待规范

  虽然资本不断涌入,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还未出台,目前电子烟市场仍处于真空状态,国内大量店铺打着代购或电子产品的旗号出售电子烟,由此催生了一条灰色产业链。与此同时,诸多公共场合尚未明确规定能否使用电子烟,而频频引发安全事故。

  上海衡孚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润东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有工商核准的相关证件的前提下,电子烟的正常生产、销售和购买并不违法,因为电子烟产品作为近年来新兴出现的产业,我国还没有对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在专门的法律法规出台前,我国目前主要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烟草专卖局对其进行管控。

  放眼国际市场,各国对电子烟的态度和政策也存在很大差异。在美国,电子烟按照烟草制品进行监管;今年3月,有消息称,美国总统特朗普为进一步限制青少年吸烟,提议向电子烟产品征收使用费,预计每年将带来高达1亿美元的收入。在日本,电子烟属于药品监管;另外有国家则将电子烟视为一种消费品。

  在我国,电子烟目前是作为一种电子产品进行出售。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现,目前电子烟国家标准已进入审查阶段,按标准的制定周期24个月及12个月内将由国标委批准通过,届时中国电子烟生产流通将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执行。

  其中,国家标准计划《电子烟》、《电子烟液烟碱、丙二醇和丙三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由TC144(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值得注意的是,《电子烟》为国家强制性标准计划,所谓强制性标准,是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严格执行。

  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看来,电子烟作为香烟的替代品,对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市场需要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出台相应的条例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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