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吴某在芦淞区淞北大市场内二楼楼梯间抽烟,且态度恶劣,成为我市在 “禁区”抽烟遭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本报曾报道)。为加大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力度,市疾控中心健教所负责人昨透露,目前,该所已草拟 《株洲市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律法规》,并呈报至有关部门。

    法规缺失,遭遇执法尴尬

    据了解, 《湖南省爱卫卫生条例》明确规定了城市大型公共场所、商场、医院等地明令禁止吸烟,但未针对在禁烟区内吸烟者的具体处罚条例。

    我市自去年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文明城市等工作以来,考核标准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控烟工作。市疾控中心与市创卫办在全市的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都张贴了禁止吸烟的标志牌,同时还聘请了多名禁烟监督员,常驻芦淞市场群内,对在禁烟区吸烟者进行劝阻。

    “不过仅靠市民自觉,禁烟控烟效果不佳,主要是因为缺乏执法依据,无法对其进行处理。”此前,株洲火车站候车厅曾对吸烟者处以5元钱的处罚, “烟雾缭绕”的情况一度得到控制。不过近年来,因为无依据对吸烟者进行处罚,监督员对吸烟者也只能靠口头劝阻。

    希望立法考虑更多细节

    “遭遇冷眼还好,很多监督员还被吸烟者施以暴力,芦淞市场内的控烟监督员就碰到多次。”如何更好的在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市健教所所长刘亮娅认为应出台 《禁烟控烟法律法规》,明确处罚处理措施。

    据了解,市健教所草拟的 《株洲市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律法规》规定了影剧院、网吧、音乐厅、舞厅、茶楼、游艺厅、图书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李先生表示,就禁烟控烟正式立法当然是件好事,但希望有关部门制定的法规,能多考虑一些细节。例如处罚标准,如何执法,违法程度如何界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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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88个城市立法禁烟

    我国已有14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88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其中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在列,香港更是全亚洲禁烟范围最广的城市。

    北京:从2007年2月开始,4万家餐馆收到了 《北京市在餐饮行业开展控烟行动的倡议》和反馈的明信片。

    上海:卫生监督所正在开展全市性的公共场所禁烟专项执法活动,对禁烟不力的公共场所,将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香港:《2005年吸烟 (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于去年10月19日通过,大幅扩大了禁止吸烟范围。绝大部分的工作场所和公众场所 (如餐厅食肆、办公室、学校、医院、街市、卡拉OK厅和酒吧)的室内区域,都不许吸烟。而包括医院、学校的室外区域,公园、公众泳滩、泳池、大球场、公共交通交会处、湿地公园、扶手电梯,也在禁烟之列,违者会被检控,最高罚款5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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