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卫生厅对市级卫生局机关创建无烟单位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全省各设区市卫生局机关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而部分市级卫生局机关在市政府大楼或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在大院或办公大楼内开展控烟宣传、设置室外吸烟区有一定困难。个别市级卫生局虽然配备有控烟监督员、巡查员,但未按国家要求的人员构成设置,有的甚至未履行监督,无巡查记录。

分咸阳市卫生局机关禁烟成效最好

    去年来,各地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卫生厅关于2011年起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措施,积极创建无烟机关,取得了阶段性控烟工作成效,经省卫生厅考核评估,全省各设区市卫生局机关均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符合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的要求。

    各设区市卫生局创建无烟机关考核得分:咸阳市卫生局84分、安康市卫生局84分、宝鸡市卫生局81分、渭南市卫生局81分,西安市卫生局79分,杨凌区卫生局78分,延安市卫生局78分,榆林市卫生局77分,铜川市卫生局77分,商洛市卫生局72分,汉中市卫生局70分、(备注:无烟卫生局机关考核评估标准评分表总分85分,达标标准为68分。)

西安市卫生局未设立室外吸烟区

    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部分市级卫生局机关在市政府大楼或与其他单位合署办公,在大院或办公大楼内开展控烟宣传、设置室外吸烟区有一定困难。11个市级卫生局机关中,咸阳、渭南、杨凌、安康、延安市卫生局有室外吸烟区,标志明显;宝鸡市卫生局虽然设置室外吸烟区,但市政府大楼统一不允许张贴有关标识。汉中、西安、榆林、铜川市卫生局在市政府大楼内和其他单位共同办公,未设立室外吸烟区。商洛市卫生局独立办公未设置室外吸烟区。个别市级卫生局虽然配备有控烟监督员、巡查员,但未按国家要求的人员构成设置,有的甚至未履行监督,没有巡查记录。少数吸烟区标识因日晒雨淋、时间过长已褪色,引导标识牌尺寸较小,不够醒目,外来办事人员不能说出卫生局机关室外吸烟区的准确位置,导致室内吸烟现象时有发生。

    省卫生厅要求各市卫生局要对照卫生部《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评估标准》,结合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提高无烟机关的创建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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