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防烟办依法对此前下达防烟整改通知单的4家医院进行复检,哈市六院、十院由于限期整改不合格,医院法人代表将到哈市卫生局接受约谈,医院面临2000-10000元罚款。
     半个月前,哈市防烟办曾根据“四有一无”原则对哈市六院、八院、九院、十院进行防烟工作检查,4家医院PM2.5浓度超标,室内均发现烟缸和吸烟者,因此被下达防烟整改通知单。28日,哈市防烟办8名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对以上4家医院进行复检。18时许,第一小组来到哈市六院,在多个楼层墙角、洗手间发现烟具和吸烟者,院内并无监督者对吸烟者进行及时劝阻,室内PM2.5也超过65微克/立方米(危害人体健康的临界)。工作人员下发了二次整改通知单,并限期对医院法人代表进行约谈。
 
     半小时后,工作人员又来到哈市九院,在这里没有发现烟具和吸烟者,PM2.5测试仪显示空气质量为PM2.5浓度5微克/立方米,属于合格范畴,该医院整改合格。与此同时,另一检查小组先后对哈市十院、八院进行了复检。哈市十院室内空气中PM2.5浓度超标一倍,院内发现吸烟者,属整改不合格;哈市八院防烟整改通过复检。
 
     据哈市疾控中心防烟办主任张敬冬介绍,近期防烟办将加大力度对公共场所防烟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首先根据《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对其下达整改通知单,然后定期进行复检,复检整改不合格的单位将通过约谈法人代表,视整改态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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