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城管公共场所抽烟可举报
 
     昨日,济南市城管局下发《关于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要求全市城管执法队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同时提倡环卫工人保洁作业时不吸烟,并欢迎广大市民抓拍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与物质奖励。
 
     济南市城管局要求,各级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城管部门制定的“十不准、九严禁”规定要求,不得在公共场所及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场所吸烟。特别是在日常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过程中,严禁衔烟执法、衔烟管理和衔烟驾驶机动车,并且要积极做好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及时劝阻他人在公共场所违规吸烟。《通知》中特别指出,各级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部门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各单位在承办公务活动中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公务活动参加人员不得吸烟、敬烟、劝烟。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
 
     城管局还将积极开展创建无烟机关(单位)、无烟执法(大)中队、无烟环卫所活动。机关、执法中队、环卫所内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传达室、会议室、楼道、食堂、洗手间等场所要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提倡和动员本单位职工控烟,鼓励吸烟职工戒烟。
 
     城管局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城市管理和城管执法人员,如发现违反规定要求吸烟的,可及时拍照或录像,并将有关照片和视频发送市城管局(市城管执法局),一经查实,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举报电话:0531-82071581
 
     餐馆、网吧、KTV成抽烟“重灾区”
 
     公共场所禁烟,我国已经要求了很长时间,但是记者昨日现场探访中发现,这一禁令在现实中执行得并不好,不仅网吧、KTV、餐馆等公共场所烟雾缭绕,就连出租车和电梯内也难禁烟。昨日上午,记者从山东新闻大厦站上了一辆公交车,未曾发现烟民吸烟的情况。但对于出租车这种较为封闭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市民还真不少,昨日记者就发现不少市民坐在副驾驶室,一只手探出车窗弹烟灰。在文化西路、文化东路附近几家网吧、泺文路附近餐馆以及经十一路附近几家KTV,“禁烟令”成一纸空文。其中几家网吧,记者刚推开门就闻到一股浓浓的烟味。在泺文路附近的一家餐厅里,市民吃饭间隙,嘴上更是香烟不断。由于烟味太大,邻座的客人们都捂住口鼻。
 
     我省公共场所吸烟率达32.8%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都有戒烟门诊但乏人问津
 
     昨日,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所长孙桐告诉记者,通过10年的努力,越来越多的人已经认识到在公共场所吸烟并不文明。尽管如此,我省公共场所禁烟形势依然十分严峻。2007年我省部分公共场所吸烟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公共场所吸烟率是32.8%,被动吸烟人群占47.6%。
 
     我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几乎都开设了戒烟门诊,但利用情况并不理想,很多戒烟门诊整年乏人问津。“我们这里一年也来不了几个人,刚开诊那年还有几个人,这两年几乎就没人来了。”省内一家戒烟门诊负责人告诉记者。据了解,我省是要求把戒烟作为首诊内容来对待的,即所有来就诊的患者,医生都要问一问是否吸烟,如果患者吸烟,看完病后医生会建议去戒烟门诊看看,戒烟门诊并不收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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