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南昌市教育局对中小学禁烟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学校要成立禁烟监督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校园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南昌市教育局要求,校园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将对禁烟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查处通报。
 
      禁烟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禁止中小学生吸烟,教职工不在学生面前和校园内吸烟,提倡并鼓励有吸烟习惯的教职工戒烟,摒弃不健康的生活方式。
 
      同时,外来人员及家长不得在校园内吸烟。学校要设立禁烟宣传及监督人员,明确相关禁烟人员的职责。校园内重点区域要有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不得摆放烟具(烟缸),地面不得有烟蒂、烟灰。
 
      此外,学校小卖部不得销售烟草制品。各学校要通过板报、宣传栏、电子屏幕、悬挂宣传横幅、公布监管电话、下发家长通知书等方式,讲透吸烟的危害性,普及基本医学知识。
 
      查处
 
      南昌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把禁烟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班主任工作考核、学生综合评价、先进组室评选之中。各学校要成立禁烟监督员队伍,有条件的学校要安装烟雾报警、视频设备等装置,加强校园禁烟日常动态监督,做好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时的禁烟解释和劝导工作。
 
      南昌市教育局将把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考核内容,加强对学校禁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禁烟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学校进行查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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