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两周年总结会上获悉,《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两年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厅、公共浴室等三类场所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情况均实现零突破。
 
      最新发布的控制吸烟工作报告显示,与去年相比,今年以来各类场所吸烟现象有所减少,其中教育机构、政府办公机构及运动健身机构内观察期间有人吸烟情况最少,下降幅度较大的场所为政府办公机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歌(舞)厅。
 
      在劝阻吸烟行为方面,各场所中对吸烟行为劝阻率最高的为医疗卫生机构,达77.8%;下降较多的场所为餐饮场所和教育机构,分别下降了27.7%和26%。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厅及公共浴室等三类场所对吸烟行为进行劝阻的情况均实现零突破。
 
      为更好推动全市控烟工作,从6月起,本市将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列为“控烟执法日”,由各级控烟监督执法部门组织执法队伍对各类公共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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