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各位市民: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天正式生效,这标志着我市控烟工作开始进入有法可依的新时期,对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人民卫生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目前约有13亿烟民,每年约500万人死于与吸烟有关的疾病。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和消费的大国。《2007年中国控制吸烟报告》指出,我国每年因吸烟导致疾病而死亡的人数达100万人,因吸“二手烟”导致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吸烟已成为影响我国人群健康的重要因素。

  为减少烟草对人类健康带来的严重损害以及由此导致的巨大疾病负担和经济损失,2003年5月世界卫生组织主持达成了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下称《公约》)。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该《公约》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并于2011年1月9日在我国全面实施。为履行我国政府的控烟承诺,发挥地方在控烟工作中的积极主动作用,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过3次审议,于今年4月28日通过《条例》,并于6月2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今天开始正式生效。

  目前,广州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第16届亚运会将于今年11月在我市隆重举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步伐也在不断加快中。控制吸烟是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全市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实施控烟,符合广大市民不受烟草烟雾危害的利益诉求,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有利于展现广州的文明形象和增强吸引力、竞争力。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共同创造清新、舒适、健康、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我们在此呼吁:

  一、不吸烟、少吸烟,努力戒烟,做控烟的支持者和参与者,积极宣传烟草危害常识和科学戒烟知识;

  二、支持并遵守《条例》,依法主动劝阻他人不在禁止吸烟和限制吸烟的区域内吸烟;

  三、列为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全面禁止吸烟;限制吸烟的场所,倡导全面禁止吸烟;确实无法实现的,应当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并完善控烟措施;

  四、积极参与创建“广州市无吸烟单位”活动;

  五、烟草生产、销售企业不发布烟草广告,不向未成年人和孕妇出售烟草制品;

  六、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各个单位、各位市民,尊重他人权益,爱惜自己的健康,是大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你我都是城市的主人,让我们共同携手,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市民,争建文明单位,当好东道主,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

  广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9040962号 Copyright © 1992-2011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东里16号楼906  电话:64983905  传真:64983805 邮箱:catc@catcprc.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