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扩大禁烟范围,公园、旅游景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场所的室内区域都将禁止吸烟。

  新华社报道,正在向市民征求意见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送审稿)将扩大禁烟范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餐饮场所的室内区域都将禁止吸烟。

  深圳经济特区早于1998年出台了中国第一部地方性控烟法规。当时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共会议室和办公室列入禁烟范围。这次的修订则将控烟范围扩大到室内区域。

  这意味着,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所有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和接待室等都将禁止吸烟。

  修订后的条例还将餐厅、咖啡厅等餐饮场所,宾馆、度假村等休息场所和洗浴等公众休闲场所纳入控烟范围。

  不过,条例为这类场所设立一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上述场所可以自行划定吸烟区或者设置吸烟室,吸烟区或吸烟室以外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

  比对修订稿与原条例,深圳禁烟场所从7类增加到11类。

  除了幼儿园等各级学校机构、医疗机构、体育馆、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文化设施场所禁止吸烟,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的室内区域也将禁烟。

  原先作为部分区域禁烟的金融邮电机构的营业厅,控烟范围将扩大到其室内区域。
 
来源:联合早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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